关于上传2014年校考成绩的通知
市(行署、总局)、县(市、区、分局)考试评价办公室,各普通高中: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省考试评价网开通相关窗口,开始接收校考科目成绩信息。请各级考试评价办公室和普通高中按照成绩信息管理操作说明(区县地市用户及学校用户)在规定时间内准确无误及时上传校考成绩。
附件:1、成绩信息管理操作说明(区县地市用户)2、成绩信息管理操作说明(学校用户)3、各地上传成绩时间表
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考试评价办公室 二○一五年一月六日